芭田股份(002170)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23/30/31/32 层 二○二五年八月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系由董事会提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前述会议通知载明 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 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并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 有关议案的内容已进行了充分披露。 致: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