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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3007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暂 缓 与 豁 免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