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3007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和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票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