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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慧生物-B(026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1 第一條 為完善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 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 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江蘇 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 則》」)等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以下 簡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公司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 查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對董事會負 責。 第三條 本工作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所有董事,監事是指 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所有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總經理、副總 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最少三名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 數。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