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慧生物-B(026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條 為完善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 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 《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 章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 「《香港上市規則》」)等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 委員會(以下簡稱「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對公司董事 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最少三名董事組成,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 成員,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 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即主席)(以下簡稱「主任委員」)一名, 由董事會主席或提名委員會成員中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 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任委員應由董事會委任。 第六條 提名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