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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30056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SHEN YUSHEN YU(SZ:300563)2025-08-08 08:14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致: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的 委托,作为其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于 2025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审核函〔2025〕020032 号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