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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3006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非独立董 事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