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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3006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督促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 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1-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