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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30065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董事会、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 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1. 公司董事会秘书; 2.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4.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