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600497) - 驰宏锌锗董事会议事规则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3 年 5 月制定,2022 年 4 月第一次修订,2023 年 10 月第二次修订,2025 年 8 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驰宏锌 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外部董事人 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外部董事,是指由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 的董事,且在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