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5]第 0442 号 致: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要的文件资料,本所律师对该等文件 和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杭州 · 广州 · 昆明 · 天津 · 成都 · 福州 · 宁波 · 西安 · 南京 · 南宁 · 济南 · 重庆 苏州 · 长沙 · 太原 · 武汉 · 贵阳 · 乌鲁木齐 · 郑州 · 石家庄 · 香港 · 巴黎 · 马德里 · 硅谷 · 斯德哥尔摩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