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30103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