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保立佳(301037)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建 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或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 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 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 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 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各子公司进行衍生品 交易视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