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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3010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制定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 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 名权、表决权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