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3010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