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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30103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子公司 规范运作,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保立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上海保立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系指公 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包括: (一) 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 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