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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3010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