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仕快相(084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MAX SIGHT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名仕快相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1. 序言 2. 組成 本公司董事(「董事」,各董事為一名「董事」)會(「董事會」)已於二零 一八年二月八日議決成立,並已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修訂及採納以下條款 為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3. 成員 1 (股份代號:8483) 職權範圍 - 提名委員會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採納並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修訂) 1.1 名仕快相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 1.2 聯交所頒佈的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規定須成立提名 委員會(「委員會」)並採納職權範圍如下。 3.1 委員會成員應由董事會從董事中委任,委員會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大多數成 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應至少由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組成。 3.2 各委員會成員的任期與其作為董事的任期相同。在本公司組織章程及適用法 律及法規的規限下,委員會任何成員於委任期屆滿後可經董事會重新委任並 繼續擔任委員會的成員。 3.3 倘委員會成員不再擔任董事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