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389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389 号 致: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本所仅就与本次终止暨注销相关事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