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 员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从事违规担 保行为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默许。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