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设计(00281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CCDCCD(SZ:002811)2025-08-08 12:01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为会计专业 人士。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