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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3013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