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3010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COFOECOFOE(SZ:301087)2025-08-08 12:17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 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