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002743)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致: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天律他 2025 第 02185 号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作为富煌钢构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准则第 26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煌 钢构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买卖富煌钢构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继续适用于本核查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 见中简称和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简称和用语的含义相同。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或主要负责人; 4、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