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信息收集与管理的职责,保证信息披 露的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或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可能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或履行公开披露义务, 或按照子公司、合资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作出决议或审批的 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包括: 第二章 重大信息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和 合资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有权随时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