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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GUILIN FUDA GUILIN FUDA (SH:603166)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1/2以上委员须 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 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