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和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 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价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