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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GUILIN FUDA GUILIN FUDA (SH:603166)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直接向 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审计委员会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