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603390)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广州 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 司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公司书面说明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 他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 法律意见书 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