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 之间发生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引致资源或者义务 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公司及其关联方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