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 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股东会、董事会、总 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做出决策。 (一)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