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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元集团(00551) -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08-11 09:43

(股份代號:00551) 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的 職權範圍 裕元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 的董事 (「董事」)會 (「董事會」) 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決議成立審核委員 會(「委員會」),以及採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董事會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 一日決議重新命名委員會名稱為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其授權、職責及特定 職權載於下文。 成員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由不少於三(3)名成員組成,全部均為非執行董事, 其中至少一(1)名須為具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 則」)第 3.10(2)條所規定的適當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 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的大部份成員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應符合及 維持不時上市規則第 3.13 條所規定的獨立性要求。委員會主席(「主席」)應 由董事會委任,其應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 本公司現有審計事務所的前任合夥人在以下停任日期起計兩(2)年內,不得擔任 委員會成員:(a) 該名人士終止成為該公司合夥人的日期;或 (b) 該名人士不再 享有該公司任何財務利益的日期,以較後者為準。 授權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