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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港科技(6034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相关 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