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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港科技(6034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 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主 持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