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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港科技(60349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关于上 市公司治理文件的其他规定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 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二)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