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 经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职权等内容由《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根 据自身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 执行。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