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 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上市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 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 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