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