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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生力(603335) - 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DcentiDcenti(SH:603335)2025-08-11 10:15

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凭证资料; 6、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及其他会议所需的文 件。 8、公司提供的其他会议文件。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关 文件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所律师对上述文件资料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面谈、 1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等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等的《迪生力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贾翠霞律师、张凯盈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