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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使用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