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五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关会计、审计、验资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 告、验资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数据、报告的内容,本所以 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赎回相关事项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其他 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在对本次赎回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情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药")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