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 8 日修订)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上 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42 号)批准,以发起设立 方式设立,并于 1998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 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码为:3100001005356)。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内 资股)24000 万股,并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