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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SEPSEP(SH:600021)2025-08-11 11:4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8 日修订)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 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 权代理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列 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