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60077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 增资以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莱微"或"标的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情况、采取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本 次核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 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