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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60077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JSZYJSZY(SH:600770)2025-08-11 12: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 增资以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莱 微"或"标的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衡 王海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 况。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南 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昝圣达仍为公司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