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600770) -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江苏 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323.3494 万股股份,同时公 司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标的公 司 828.7109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 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 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