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301616) - 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使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为在公司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含领取津贴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