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30166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 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 审计部可以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托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 (二) 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 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五) 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 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