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3016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五)视需要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 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委员内 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