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禾股份(30166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七条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对其知悉的公司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有关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 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或者其他欺诈 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以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二章 一般 ...